第1招考丨2018年娄底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时间:2018-05-14 09:33:32来源:湖南民生网编辑:刘希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湖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市2018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
经岗前培训后,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招募人员派遣到服务单位。派遣对象接到通知一周内须到服务单位报到完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上岗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的同等学历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政策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予以聘用,也可以参加公务员定向考录。
支医岗位人员须在服务期满前取得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方能在编制内予以聘用。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募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将在娄底市、娄星区、冷水江市、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有关信息而影响招募的,责任自负。
(五)要求考生诚信参考,凡发现(或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募资格。
八、本公告由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